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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
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《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关于印发〈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环协〔2023〕10号)的规定,为加强环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,充分发挥协会引领环卫行业标准化、规范化作用,现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订征集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原则和范围

(一)对未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,且需要在广东省行政区域环卫行业内作出统一规定的技术要求,可申请制定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。

(二)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环卫行业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方向,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。优先支持突出环卫特色,反映技术创新,适应市场需求,体现行业自律,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等标准制订。

(三)环卫行业领域相关技术、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及其相关内容,包括:涉及环卫服务项目的管理、质量评价、咨询与监管的服务标准;涉及环卫设施的设计、建设、运营、检测、监管与清洁生产的技术标准;碳足迹与碳排放核算与评价,碳中和碳达峰,其他能促进行业自律、加强公平竞争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标准等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,主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承担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环卫行业设计、咨询、施工、服务、生产、管理、评价或科研任务,具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。主参编单位应为我会有效会员单位。

(二)申报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1.不与相关的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重复或矛盾;

2.以科技研究成果、工程应用经验和测试数据为依据,经济上合理,技术上可行;

3.有生产、管理、服务及评价的实践经验;

4.主参编单位和编制经费已落实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,采取“成熟一批,立项一批”的方式,各会员单位可积极申报。

四、资料要求

(一)由主编单位按要求填报立项申请表(附件1)

(二)鼓励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,请有意向作为参编单位的会员单位填报意向征集表(附件2);

(三)请将纸质盖章版资料(一式两份),快递至协会秘书处;电子版资料(电子Word版及PDF盖章版)发送至邮箱1028851750@qq.com。

 

附件:

1.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

2.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意向征集表

3.《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粤环协〔2023〕10号)

 

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

2024年4月29日 

 

(联系人:肖瑶;联系电话:15603000442;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2005单元



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的通知.pdf

附件1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.docx

附件2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意向征集表.docx

附件3 《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粤环协〔2023〕10号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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